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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蓉 | 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有关增值税的处理方法研究
发布日期:2019-07-31 信息来源:中咨研究 访问次数: 字号:[ ]

摘要:财务评价是可行性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我国2009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对投资项目财务评价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以财务评价理论及税改政策为基础,深入分析了增值税改革对财务评价方法、财务报表编制和评价指标的影响,提出了增值税及其税收优惠在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旨在使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更科学、更规范、更实用。

关键词:财务评价;增值税;投资项目;方法研究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所谓增值税转型,即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其中,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等条款,对部分经营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财务评价方法以及财务报表格式和编制产生了较大影响。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9年3月20日,我国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至此,增值税对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的影响由点及面,由浅入深,覆盖几乎全部经营性项目。同时,“财务评价方法需要根据增值税政策改革不断动态调整”也成为一种“新常态”。

目前,增值税对财务评价影响的研究多停留于理论层面,忽视了财务报表等实操研究,导致投资项目财务评价实践中增值税的“错误处理”、“忽略处理”,财务评价结论偏差较大,难以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可靠性。本文基于实际工作经验总结,从财务评价方法到财务报表编制,从理论到实操全方面阐述了增值税对财务评价的影响,旨在使财务评价更科学、更实用,为投资项目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一 财务评价在投资项目决策中的作用

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财务状况,并据以判别项目财务可行性的一种综合评价方法。财务评价是可行性研究、PPP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论证成果的核心内容之一,投资项目不同利益主体的关注点与财务评价密切相关。

1.项目投资人主要关注企业(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财务评价为投资提供决策参考;对于多元投资主体项目,财务评价还可作为谈判的主要依据,起着促使投资各方平等合作的重要作用。

2.企业债权者主要关注企业(项目)的偿债能力分析和盈利能力分析,借款或其他债权是否能及时、足额收回,收益状况与风险程度是否相适应,财务评价为贷款提供决策依据。

3.企业经营者主要关注企业(项目)的财务综合因素分析,重点识别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企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财务评价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4.对政府管理部门而言,财务评价可为项目审批决策提供依据,并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因此,财务评价的结论不仅直接关乎项目的决策,甚至影响企业的决策和投资者的决策。如果财务评价方法以及财务报表编制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项目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导致企业或投资者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或损失。

二 增值税改革对财务评价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方法采用的是2006年7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以下简称《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实施近十三年来,不仅推动了投资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也推动了市场化改革。但投融资体制改革,尤其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产生了一系列新形势、新问题、新需求,现行的财务评价方法需要做出一定适应性调整,才能保障财务评价的结论更加科学合理。

(一)对财务评价方法的影响

无论是建设期发生的投资进项税额、还是经营期发生的经营成本进项税额、乃至进项税额中的可抵扣额,均无法在建设项目的前期财务评价阶段准确估算。投资决策阶段的财务评价是否还需要计算增值税?

在建设期,建设投资以及资金筹措均是按含税价格估算的。增值税转型后,需要将投资进项税额单独列出,以便合理计算资产原值,用于折旧、摊销核算;计算增值税,用于净现金流分析。

在运营期,增值税转型前,现金流入的当期销项税额,等于现金流出的当期进项税额和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之和,可以相互抵消,不影响各年的净现金流量。因此,《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未包括销项税、进项税与增值税三项。但增值税转型后,允许在经营期内抵扣投资进项税额。这意味着,在投资进项税额抵扣的年份,企业(项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小于销项税额和经营成本进项税额之差,也相应减少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变相增加了企业(项目)的财务效益。为此,必须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中增加这三项科目。

综上,在可行性研究、PPP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决策阶段,应对建设期的投资进项税额以及运营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行科学测算,以使财务评价更准确、更符合实际。

(二)对财务评价指标的影响

増值税转型改革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避免了重复征税,对经营性项目财务评价指标具有积极影响。

1.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利润总额:増值税转型后,在投资进项税额发生抵扣的年份,企业(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相应减少;资产原值减少,折旧、摊销费用相应降低;增值税不参与利润的计算,因此利润总额较转型前增加。

(2)内部收益率:増值税转型后,在投资进项税额发生抵扣的年份,企业(项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小于销项税额和经营成本进项税额之差,同时也相应减少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净现金流量较转型前提高;在无投资进项税额抵扣的年份,对净现金流量无影响。因此,増值税转型后内部收益率高于转型前指标。

(3)净现值:对净现值的影响与内部收益率同理。

2.财务偿债能力分析

以最大能力还款法为例,増值税转型后,由于资产原值减少,导致还款资金来源中的折旧费和摊销费减少,减少数额即为投资进项税额;但由于投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运营初期可抵扣年份的净利润增加。因此,可能会导致运营初期还款资金增加,相应借款偿还期缩短,财务偿债能力增强。

3.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増值税转型后,增加了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若借款偿还期缩短,则筹资活动中各种利息支出会相应减少,随之净现金流量增加;对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无影响。因此,累计盈余资金较转型前增加。

増值税转型前后,各项财务评价指标变化情况可通过某案例的实际数据体现,具体详见表1。

三 增值税在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投资项目财务评价中,一般按年计算增值税,当期即为当年;同时,为了简化计算,不考虑增值税纳税、退税以及抵扣之间发生时间差异的影响。

(一)在辅助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1.投资估算表

项目总投资估算应按含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与增值税改革前相比没有变化,其所含进项税额在项目投产后可以抵扣产品销项税额。

2.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为了满足分年度足额筹资的需要,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应采用含增值税的投资。

3.固定资产折旧表、无形及其他资产摊销表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在计算原值时需从相应资产投资中扣除投资进项税额。

(2)总投资估算表中的各项投资可按现行增值税政策计算其相应的进项税额,具体可参考表2。

①土地取得费,视土地取得方式确定进项税额计算方法。如为划拨或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则土地取得费不计算进项税额;若为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则其进项税额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9%”的税率进行计算。

②建设项目管理费,视该项目管理方式确定进项税额计算方法。如为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则建设项目管理费不计算进项税额;若为项目管理或代建等委托管理方式,则其进项税额按“现代服务6%”的税率进行计算。

③基本预备费,在实际财务评价工作中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可不作为计算进项税抵扣额的基数;第二种按照基本预备费费率分摊至其他投资列项,和其他投资列项一并计算进项税额。在投资构成明晰的条件下,优先采纳第一种方法。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中未列出的其他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 36号)指出,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一般建设期利息中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

4.营业收入、增值税及附加表

(1)一般情况下,投资项目财务分析评价时,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合法凭证,以及进出口产品完税价格的合法凭证等,因此,只能参照税法的规定,估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掌握准予抵扣、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和特殊情况的有关规定。

(2)将投资进项税额和成本进项税额平行列出,由销项税额分别减去上述两项,投资进项税额当年抵扣不完的次年继续抵扣,扣完为止。

(3)如有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流转税的附加税,若增值税额为0,则也应为0。

(5)维持运营投资的进项税额也应在相应年限进行抵扣。

5.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1)外购原辅材料费、外购燃料费、外购动力费,可按照相应税率计算其进项税额。

(2)若根据历史数据或同类项目数据,可分析得出修理费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可进行计列;若无数据参考,可按不考虑处理。

(3)其他成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二)在基本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6.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1)收入与成本为含税价格时,列项为增值税及附加。

(2)收入与成本为不含税价格时,列项为增值税附加。

7.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1)收入与成本为含税价格时,增值税及附加列入现金流出。

(2)收入与成本为不含税价格时,销项税额列入现金流入,进项税额和增值税及附加列入现金流出。

(3)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列入现金流入。

8.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1)收入与成本为含税价格时,增值税及附加列入现金流出。

(2)收入与成本为不含税价格时,销项税额列入现金流入,进项税额和增值税及附加列入现金流出。

(3)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列入现金流入。

9.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1)收入与成本为含税价格时,增值税及附加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收入与成本为不含税价格时,销项税额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进项税额和增值税及附加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3)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0.资产负债表

(1)每年在建工程,应扣减进项税额,为相应的资产原值。

(2)在资产类中需要增列未抵扣完的投资进项税额。

四 税收优惠在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增值税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出口退税等多种形式。本文重点研究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以及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在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一)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1.该类税款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指出,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2.该类税款需要征收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4]74号)的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3.该类税款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该类税款作为政府补助,主要影响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指出: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开始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1.该类税款不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指出,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同时,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贴。

留抵进项税额退还本质上与增值税出口退税类似,都是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具备“企业从政府直接无偿取得资产”的特征,不能认定为政府补助。

2.该类税款退还比例的确定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指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除了包含上述三类凭证对应的已抵扣金额外,还包含根据农产品普通发票、通行费普票等抵扣的金额,所以实际比例不一定是100%。

3.该类税款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该类税款作为现金流入,主要影响现金流量表等。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对项目财务分析结论有积极影响,在财务报表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及资产总额。

五 结论和建议

本文较为详细的阐述了增值税转型对财务评价方法、财务报表和财务评价指标的影响,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数据测算比较,得出在相同条件下增值税改革有利于提升财务盈利能力、财务偿债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等指标,并提出在财务评价报表编制中的处理方法,对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有一定指导意义。本文未涵盖所有增值税的处理方法,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完善。同时,《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实施十三年,建议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财务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2]许成兵.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增值税的处理事务[J]. 现代经济信息. 2017(3):258.

[3]童相娟. 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影响的探讨[J]. 中国工程咨询,2009,7(1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