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文件
国管审〔2011〕3号
关于发布和推广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各成果创造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企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自2011年4月以来,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和中小企业司共同主办,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简称全国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了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到10月底,共收到并受理企业申报成果451项,经过组织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团体有关专家初审、预审,在媒体进行公示,并由全国审委会会议终审,有185项成果被审定为“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其中一等32项、二等153项,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涉及了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反映了我国企业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所取得的最新成就,以及在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手段、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明显进步,体现了当前企业管理现代化发展趋势。本届成果主要内容包括:用当代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重塑企业经营机制,形成互联网时代的管理模式;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推行职工民主管理,构建多方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兼并、重组、整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探索全球化趋势与国际金融危机双重背景下企业“走出去”的有效途径;改进研发管理,实现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突破;信息技术与科研、运营、基础管理深度融合,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为“信息化企业”建设;创新财务管理,强化财务对企业发展的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功能,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改善药品流通管理,探索医院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高起点、高标准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实现工程设计、建设与运营有机结合、无缝衔接。
本届成果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升了成果创造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为其他企业提供了成功经验,为开展企业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提供了现实案例。全国审委会近期内将把本届成果汇编出版,以提供给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学习借鉴。现就本届成果奖励和宣传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业制订的奖励办法,对成果的创造者给予适当奖励。落实有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具体项目时,对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单位予以优先安排,促进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的实施。
二、拟于2012年3月底召开“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组织成果交流与研讨,表彰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并颁发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的主办单位拟与各推荐单位和成果创造企业合作,围绕当前企业改革与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性或区域性的成果交流会,加大重点成果的宣传推广,发挥成果的示范作用。
四、各地区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和全国性行业协会要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广泛开展管理创新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交流推广典型企业管理创新经验。
五、各成果创造企业和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要坚持创新驱动,突出主业,稳中求进,深入开展管理提升活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附件:第十八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名单.doc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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